狼是奇妙的動物:即合群,又兇残(只對獵物)
人,太複雜了。人即是社群动物,却也兇殘(任何種類)
狼的想法 - 跳躍性思考
迅速逮住猎物的必經之地,毫不猶豫的撲過去
狼與自然共存,狼明白,没了自然,就没有了它們
人也明白,只是口嫌言體正直(注1)而已
反而認為狼怎會明白?無非是造物者在創造它的時候注入了這些基因
太可悲了是不?當人想到這裡,也覺得自己很可悲
他没能力改變,只能順著基因走去,去品味,去創作
甚至,去喜欢自己喜欢的,去厭惡自己厭惡的
他想脫離,靠著酒精,毒品,麻醉
然却只能經過死亡的洗禮,逃脫,涅磐
槍聲響起,他化作一缕清魂(?)
是喜悦?还是痛苦?
他不知道,因为他早已没有了感覺
不是狼,也不是人,更不是狼人
一切皆空
悼年輕天才(注2) - Nirvana(涅磐)樂團的主唱Kurt Cobain
注1:
日語,嘴巴說不要,身體卻很老實
注2:
本來只是想寫自我介紹的,還有厘清一下自己最近閱讀的看法
沒想到寫一寫變成悼念Kurt Cobain去了
真糟糕,哈哈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